3月8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2023年立法计划项目交办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宏伟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通报了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地方立法计划,并对立法计划项目的推进实施进行了部署。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有关单位、部分立法研究基地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就确保立法计划项目的高质量完成作了交流发言。
王宏伟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立法正确政治方向。要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把立法工作放在市委的工作大局中进行谋划、推进和落实。要贯彻落实请示报告制度,确保立法工作与市委同心同向、同频共振。要担当尽责主动作为,用好用足地方立法权,为法治政府建设保驾护航。二要增强使命担当,不断提高法规起草质量。要践行好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人民群众的深度参与提升法规的生命力。要牢牢把握住立法思路并贯穿于整个立法过程,突出许昌地方特色,增强法规的及时性、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确保法规与许昌发展实际相适应。要把握好法规起草进度,维护立法计划的严肃性。三要加强沟通联系,整合资源,汇聚各方力量。要发挥人大主导作用,用好部门资源优势,建立紧密沟通联动机制,不断提高立法的质量和效率。